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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人民医院职工继续教育的若干规定

2012-06-12 00:00 本文来源:未知 点击量: 3
继续教育是指在职工作人员不断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一种终生教育,其目的是帮助在职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职业道德,不断更新知识以适应各门学科的发展,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为规范该项工作管理,特制定我院继续教育若干规定。
一、在职人员攻读学历(学位)教育的规定
1、凡是参加国家统招统考,考取后需要调档方能办理入学手续的硕士生、博士生类考生,只要到主管科室备案,不需要院方审批。
2、凡是不需要调档入学并在毕业后要求回本院工作的各类继续教育,其培养和审批方式如下:
(1)每年申报时间为头年12月30日提交个人申请,经所在科主任签署意见报科教科汇总交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再交院务会讨论审批。
(2)审批条件如下
①硕士毕业在院工作满3年,本科毕业在院工作满3年,大专毕业在院工作满2年;
②报考专业与原专业一致,并符合医院需要;
③在院工作期间表现好,未发生重大医疗、教学差错;
④限额输送,即同一科室每年最多不得超过2人;
⑤凡未经医院审批就读学历的,一旦查出,停发读书期间的工资、奖金及福利,学历不予备案。
3、有关就读期间及其回院后的待遇按医院引进人才相关文件执行
 
二、在职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短期培训、外出讲学及院内各种业务活动的规定
(一)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和短期培训
1、本规定针对医疗、护理、医技、机关、后勤各科职工外出学习,短期培训,各种类型学术交流活动等。
2、各科室制定年学术会议和短期培训计划于年初报到科教科。
3、科教科根据各科室上报的培训计划,结合医院发展规划,制定出年度医院总体人员培训计划报院部审批,未经报批的,医院将不承担任何费用。
4、全院参加学术会议的总人数控制在15%以下,各科按比例派送,各类学术会议费用均计算科内的支出。
5、初级职称人员限院内培训;中级职称人员参加培训及学术会议,原则上不跨省;高级职称允许参加省内外学术会议。
6、学术会议结束后由科主任组织,一周内在科室会议上作新知识学术讲课。必要时由科教科安排大课组织讲学交流。
7、各类学术会议及短期培训报销标准严格按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8、凡因直接关系到本人职称晋升方面的学习培训及获取Ⅰ类学分和论文证书等需要者,医院要求在网上学习获取Ⅰ类学分,每年必须完成10个Ⅰ类学分,且费用自理,因论文交流一般不外派参会获学分(因为职称一旦获得医院有相应待遇)。
(二)外出讲学讲课
1、凡是外出讲课者提前一天报相关职能部门。
2、外出讲学者讲课稿及其具体内容报科教科备案。
3、自己休息时间外出讲学的,收入归己,差旅费自理;医院派出讲学者,旅差费由医院负责,所得收入上交20%到医院财务科。
4、外出讲学人员应对医院有关专业核心技术予以保密。
(三)院内各种业务培训活动
1、院内各种学术讲座
①医院每年初组织申报各科室业务讲座选题,内容为各学科最新发展动态、交叉学科的新发展、国内外新技术的引进、疑难病例讲座、新设备的介绍和科研课题开题等,科教科组织学术委员会审题后,制定业务活动时间安排表,发至各科,每季度组织一次院内学术报告会。计算Ⅱ类学分。
②未经医院学术委员会审议的学术活动,科教科一般不接纳。临时性业务活动如国内外专家讲座也属院内组织业务活动之一,报经卫生局审批同意,届时由科教科临时安排。
③各专业委员可与省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联系,每年有计划安排接纳省级、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但必须先与主管副院长和科教科联系,报经卫生局科教科及院办公会同意后,方可安排具体事宜。
④院内每季度组织一次“三基”理论考试与技能考核。理论占60%,操作占40%,四次的考试成绩综合分即为一年总成绩,作为评优、评先、职称晋升其中一项参数依据。科内每月一次以“三基”内容为主的业务学习或操作考核,并定出学习内容和操作考核计划,及考试安排,均有记录备查,可计算II类学分。并作为对科主任考核重要内容。(详见细则)
⑤科内每半月组织一次教学查房,每半月一次小讲课,内容自定,要有计划安排,有记录备查,以保证在职人员接受再教育机会。
2、住院医师院内轮科培训
由大学科主任与医务科协同根据需要安排,培训人员报科教科备案,跨学科经医院安排批准,轮训阶段由医务科、科教科与所在科主任共同协作考核。轮临床科由所在科室发放平均奖,轮医技科室,由科教科报经管办发放院行政平均奖(其它学科不享受此政策)。
3、院内的继续教育项目将实行学分制管理,每人每年须完成15个Ⅱ类学分(见详细方案)。
三、各种外出学习审批程序规定
      人才培养是医院业务发展的基础,既要培养人才,又要保证医疗工作正常运转,防止外出人员不合理流动,影响正常工作,因此作如下审批程序。
       1、在职人员接到会议通知后,如需要参加,持会议通知单先向所在科室主任申请签字【科主任到医务科签字;护士长外出学习由科主任签字后再到护理部签字;护士外出学习还需科主任、护士长签字;行政后勤党委系列人员到院长办公室签字。】——科教科签字、备案——报分管科教副院长签字——跨省需院长签字。
       2、各临床的科主任、职能科室科长外出,除了按上述程序报批外,出行前三天,科主任向医务科报告备案,职能科室科长向院办公室报告备案。备案时如遇临时工作需要不能排出时,个人要服从组织,否则以旷工论处,不予报销外出相关费用。
       3、财务科凭派遗单办理借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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