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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03-28 00:00 本文来源:未知 点击量: 0
 
中共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委员会
湘 西 自 治 州 人 民 医 院
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总支、各支部,各科室:
      现将《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委员会   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
                 2019年3月27日
 

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湘西自治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州发〔2018〕5号)精神和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州委、州政府以及州卫健系统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统筹推进我院法制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涉医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查处涉及黑恶势力的医闹、伤医事件,铲除医院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维护医院和谐稳定,保护患者及医院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医护人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及重点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根据三年为期的总体安排,通过严厉打击盘踞在医院附近,长期以来为非作歹,严重影响医疗秩序和患者、医护人员安全的社会不法人员等黑恶势力,使我院就诊患者及职工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并深挖其背后“保护伞”,彻底铲除其经济基础和滋生土壤,结合行业特点,突出打击以下重点:
      (一)坚决整治职业“医闹”乱象。设立专门部门受理群众投诉,有固定投诉窗口和接待场所,并在门急诊、住院病房等醒目位置公布投诉电话,耐心接待咨询和投诉,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定期开展职业“医闹”线索摸排,对专门捏造、寻找、介入他人医患矛盾,故意扩大事态,寻衅滋事,向我院医务人员敲诈勒索的职业“医闹”分子,要固定证据,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移交相关线索。
      (二)坚决整治“贩子”乱象。将整治“贩子”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对“号贩子”“血贩子”“床贩子”“手术贩子”“建卡贩子”“回收药贩子”等谋取暴利、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发现即打、稍乱即整,始终保持严厉打击“贩子”的高压态势;对我院内部工作人员参与“倒号”“倒床”“倒药”、私卖药品耗材等现象“零容忍”,一经查实要给予调离岗位、降职、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三)坚决整治“医托”乱象。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非法行医和我院内部医务人员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定期梳理分析接到的投诉举报信息和“网络医托”监测信息,发现涉嫌“医托”诈骗案件线索的,及时汇总通报公安机关。在挂号处、候诊区域等醒目位置设置张贴警示牌、警示标语,通过展板、滚动电子屏宣传,提醒患者防范“医托”诈骗。加强保安人员巡逻频次,震慑“医托”。
      (四)坚决整治后勤管理乱象。将后勤保障纳入患者满意度提升、改善医疗服务行动的总体安排部署统筹推进。要进一步健全后勤管理制度,落实基本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质量责任终身制等。合理配置适宜医学装备,建立采购、使用、维护、保养、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探索“后勤一站式”服务模式,推进我院后勤服务社会化、公开化。对基建项目、设备药品、食堂供应和后勤其他服务招标采购中存在的黑恶势力和腐败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切实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和制度防建设,安装符合标准要求的监控,确保门急诊、产科新生儿科等重点科室、重点区域监控全覆盖,切实做好消防和我院安全防范工作。要从非正常刀枪伤就医人员中发现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并及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大力宣传,集中摸排阶段(2月20日至28日)。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面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和案件线索摸排,确保收集、掌握一批涉黑涉恶涉乱线索和问题。
      第二阶段,集中攻坚阶段(3月1日至31日)。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对涉黑涉恶涉乱线索和问题及时进行上报。要采取过硬措施,对行业乱象做到应治理尽治理,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应到位尽到位。确保3月底前取得工作实效。
      第三阶段,持续巩固阶段(4月1日至11月30日)。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将对工作开展落实情况组织专项督导检查。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31日)。对“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于12月20日前报州卫健系统“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成效汇总。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州人民医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彭剑涛
      第一副组长:周明欢
      常务副组长: 梁民勇
      副  组  长:田茂友、贾小卷、莫莉萍、罗  勇、向  平、黄纯海江宏冰
      成      员: 李成喜、周歧勋、龙建明、杨金芝、叶红艳、王  微、周观珍、杨志光、顾重九、张  洪、阙继红、杨  林、贾  浩、梁晓婷、张建文、宋  洁。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科,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保卫科科长、综治办主任李成喜兼任。联系电话:2110096、2110106,李成喜:13974390125。
      (二)明确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和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政策、措施,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宏观指导、检查督办研究解决斗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各司其职。
      各总支、各支部,各科室要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主动研究解决专项斗争工作中的问题;要协调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
      (四)及时动员部署。
      通过召开动员会、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积极宣传有关法律政策,打造斗争声势,弘扬正气,震慑犯罪,并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举报箱、收集线索,为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斗争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认真深挖细查。
      积极配合派出所等执法部门,抽调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专门组成工作组,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加强调查取证,打击处理。确保一查到底,打击彻底。纪检监察机关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建立长效机制。
      针对“扫黑除恶”斗争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的特点,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找不足,严格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要求,认真研究新常态下出现的新情况并定期向州卫健委汇报,建立我院安全防范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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