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党委督办工作制度(试行)》《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制度》的通知
2021-03-23 00:00 本文来源:未知 点击量: 0
中共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党委督办工作制度(试行)》
《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制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党委督办工作制度(试行)》
《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制度》的通知
各总支部、支部,各科室:
我院《党委督办工作制度(试行)》和《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制度》已经院党委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委员会
2021年3月22日
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党委督办工作制度(试行)
为加强党建引领,确保党委决策和重要工作落实,推动现代医院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委员会党委会会议议事规则》,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党办牵头,督促相关党总支、党支部、科室、相关干部职工等相关办理人落实相关工作情况。
第二条 督办内容
1.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2.贯彻落实上级组织部署、领导重要指示等情况;
3.院党委会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4.党委和主要领导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第三条 要求
1.督促相关事项落实,为党委和相关领导提供工作信息,确保重要工作不延误;
2.督办发现作风和纪律等问题,提出处理建议并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办理;
3.对于可立行立改的问题,责成相关科室及时纠正;
4.发现延误情况,核实后报告分管领导,必要时报告院党委,追究相关办理人责任。
第四条 督办方式
1.以现场督办为主,以电话询问、在线提醒等方式为辅,督促、跟进工作落实;
第一条 党办牵头,督促相关党总支、党支部、科室、相关干部职工等相关办理人落实相关工作情况。
第二条 督办内容
1.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2.贯彻落实上级组织部署、领导重要指示等情况;
3.院党委会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4.党委和主要领导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第三条 要求
1.督促相关事项落实,为党委和相关领导提供工作信息,确保重要工作不延误;
2.督办发现作风和纪律等问题,提出处理建议并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办理;
3.对于可立行立改的问题,责成相关科室及时纠正;
4.发现延误情况,核实后报告分管领导,必要时报告院党委,追究相关办理人责任。
第四条 督办方式
1.以现场督办为主,以电话询问、在线提醒等方式为辅,督促、跟进工作落实;
2.督办工作突出督促催办、调查研究、反馈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
3.一般实行事中、事终两次督办,必要时增加督办频次。
第五条 督办程序
1.党办建立督办台账,登记督办事项及办理意见;
2.党办告知相关办理人,明确督办时间点和相关要求;
3.党办牵头相关支部、科室督办,督办落实缺项,必要时协调相关工作,记录问题以备进一步督办;
4.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督办情况,必要时报告党委会;
5.督办发现难以办结、逾期办理、逾期不办或办理不实等情况,由党办向党委报告,并责成相关部门说明情况和原因。
第六条 结果运用
1.督办结果作为相关职能科室绩效考核依据;
2.督办结果涉及支部的,作为支部记分管理参考;
3.督办结果涉及科室和个人的,向相关职能部门反馈,作为绩效考核依据。
第七条 本制度自行文之日起试行。
3.一般实行事中、事终两次督办,必要时增加督办频次。
第五条 督办程序
1.党办建立督办台账,登记督办事项及办理意见;
2.党办告知相关办理人,明确督办时间点和相关要求;
3.党办牵头相关支部、科室督办,督办落实缺项,必要时协调相关工作,记录问题以备进一步督办;
4.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督办情况,必要时报告党委会;
5.督办发现难以办结、逾期办理、逾期不办或办理不实等情况,由党办向党委报告,并责成相关部门说明情况和原因。
第六条 结果运用
1.督办结果作为相关职能科室绩效考核依据;
2.督办结果涉及支部的,作为支部记分管理参考;
3.督办结果涉及科室和个人的,向相关职能部门反馈,作为绩效考核依据。
第七条 本制度自行文之日起试行。
州人民医院党办督办工作台账
序号 | 事项及要求 | 来源 | 办理人 | 督办情况 | 落实情况 |
1 | |||||
2 | |||||
3 |
1.落实情况首先标注“序时推进”、“已经完成”、“滞后序时”三类,然后简要说明事项办理情况。
2.本表可一事一表,也可按同一批次交办事项列制,按期统计。
2021年 月份督查督办事项统计表
序号 | 事项内容 | 来文时间 | 办理时限 |
责任 科室 |
办理 人员 |
是否 办结 |
办理情况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中共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委员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制度
第二条 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每次会议时间不超过2小时。
第三条 院党委书记主持例会,特殊情况下可由党委书记授权其他院党委班子成员或党办主任主持,确保议程有序推进。党办负责会议召集,做好议题搜集整理、会议通知、签到、记录、报道、督办等工作。
第四条 参会情况纳入支部记分管理,各总支、支部书记按要求参会,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或代会。在议题相关或其他必要情况下,由党办邀请相关职能科室负责同志参会。
第五条 会议主要研究支部近期工作,包括学习贯彻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安排推动近期或阶段性重要工作、听取并研究解决总支和支部工作问题、交流工作经验、研究其他需要支部重点落实的事项。
第六条 会议议题和议程,由党办会前根据需要并征求支部等多方意见,报院党委书记通过后上会。
第七条 党办围绕议题作整体安排,与会人员认真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完善工作要求。
第八条 主持人集中讨论意见,统一思想认识,必要时明确具体任务及重要措施。
第九条 会议议定事项,纳入院党委办督办工作台账,作为支部管理内容。
第十条 本制度自行文之日起执行,由党办负责解释,并根据需要提请院党委修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