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十问十答
2021-11-01 00:00 本文来源:湖南疾控微信公众号 点击量: 1儿童感染新冠病毒后发病,部分可能发展为危重,甚至造成死亡。学校和托幼机构属于人群聚集场所,传染病发生的风险相对较高,开展儿童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是筑牢全人群免疫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阻断新冠病毒传播的重要措施。儿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一方面可以有效降低发病、重症和死亡的风险;另一方面可以在儿童人群中建立免疫屏障,阻断新冠病毒的传播,保障儿童学习、生活正常运转。
目前获准在3-11岁儿童中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为国药中生北京生物、国药中生武汉生物和北京科兴中维公司生产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其中国药中生北京生物的新冠病毒疫苗包括国药中生成都生物、兰州生物、长春生物等所属公司分装的疫苗)。
新冠病毒疫苗常见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与已广泛应用的其他疫苗基本类似,绝大多数为一般反应,如发热、接种部位疼痛,轻微皮疹、乏力等,这些属于正常范围的不良反应,大部分都会在一到三天内自行恢复。
暂时不能与其他疫苗(包括免疫规划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天。接种应优先保障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当因动物咬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免疫球蛋白时,可不考虑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
接种前监护人和儿童应当充分了解《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如实告知健康状况,配合做好健康问询和知情告知,通过医生评估且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接种。
接种后要在现场留观30分钟,确认无异常情况才可离开;如有不适,及时告知医生。回家后监护人应注意观察孩子状况,孩子如果出现不良健康状况,要向接种单位报告,并及时就医;近日要注意孩子清淡饮食,好好休息,避免过度运动和劳累。
根据我省联防联控机制的有关规定,外地3-11岁儿童可在我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同样实行免费接种政策,建议在就近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尽早接种疫苗。
因任何疫苗接种后的保护率不会是100%,所以即便是接种了新冠病毒疫苗,也仍要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家长应指导儿童继续坚持科学佩带口罩、勤洗手、保持1米社交距离等良好的卫生习惯,同时室内保持常通风,少去人群密集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