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2023-04-13 16:35 本文来源:未知 作者: xck 点击量:
招标公告
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已于2023年4月14日到期,为使设备能正常维护,现进行招标,诚邀愿意承担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
1.2 服务地点: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乾州新院区和吉首老院区;
1.3 招标范围:全院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服务(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米左右,包含院本部和北院区)。投标方可自行现场踏勘。
1.4 招标预算:预算费用 4 2 万元。费用包括维护维修材料、设备、配件、土建、税收、人工、工具、软件及安装调试等全部费用。在维护保养过程中,更换单件设备或元件、软件费用超过2000元时,经甲方确认认可后,由招标方另外支付费用(费用仅指设备或设备元件费用,人工费用及其它费用包含在本预算中),乙方更换的元件或材料需为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商品,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相关费用。
1.5 服务期限:一年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企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具备下列条件: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相关内容;
2.2 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长驻人员需3人且具有初级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书;
2.3 符合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文件的内容要求。
2.4 具有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各年均不亏损;(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无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5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受过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 、 报名时间及地点
3.1 时间:2023年04月13日至04月17日,每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门诊部一楼武装部办公室
4 、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8000元,投标人递交标书时递交现金。未中标者,评标完成后当天退还。
5、 携带资料
报名时所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5.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5.2 技术负责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书。
注:报名时需提供上述全部证件的复印件一套(须加盖公章)。
5.3 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于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官网上对外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13974390125
注:投标人登录 湘西自治州人民 医院官网可实时查阅招标项目信息,线 上 下载招标文件。
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
2023年4月13日
2023年4月13日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 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