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合住院患者实行预缴个人自负费用结算办法的公告
2016-04-19 10:41 本文来源:未知 作者: xck 点击量:为落实州委、州政府精准扶贫的精神,减轻农村参合住院患者在院期间医疗费用预缴的资金困难,方便病人,自4月20日起,原实行的“先全额结算、后报销费用”参合患者医药费结算报账模式,变更为“住院比例预缴、出院结算个人自负费用”的方式,患者在院期间只需交纳个人自负费用的预交款,出院时,现实结算报账同步完成。
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
2016年 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