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诊服务

1.全年(包括节假日)每天24小时办理入院手续。


2.患者凭本院医师开具的住院证,在出入院结算中心填写“住院病人基本情况表”后,办理住院手续,按医嘱预交住院费。


3.省医保、市医保(包括长沙县、望城县、浏阳市医保,城镇居民医保,不包括宁乡县医保):患者出示本人的“城镇职工医保手册”(下称医保本),填写“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通知单”(下称医保单);住院病室核实患者医保身份并在医保单上签章;患者持病案首页和医保单到入院窗口加盖“省医保”、“市医保”等字样的印章,医保单交结算中心存档。


4.铁路医保:另要提供其社会保障卡(下称IC卡),交结算中心留存,办理出院手续后退还患者。


5.生育医保(目前我院已经联网的生育医保包括:省医保、市医保、区医保和铁路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灵活就业可用生育医保,但保胎除外):另要提供如下资料:生育证(1、2面)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铁路生育医保还要提供IC卡(正、反面)复印件和“广铁驻湘职工生育定点医院申请单”。

 

6.长沙市大学生医保:另要提供大学生医保IC卡、身份证。

 

7.湖南省、长沙市离休医保:另要提供离休医保手册、离休证、身份证。省离休医保填写“湖南省离休干部健康表”,出院时交结算中心。


8.外地医保、农村合作医疗:入院窗口在病案首页上加盖“外地医保”、“农村合作医疗”字样的印章,患者全额交款结账后凭“住院医药费收据”、“住院费用清单”、“疾病诊断书”等回当地报销。

 

9.医保患者入院时未带齐医保证明文件,可以在住院后及时补办医保手续。


10.外伤、意外伤害或美容手术的省、市医保病人住院,请先到我院医保办公室(下称医保办)审核是否属于医保范围,再办入院手续。

 

11.省、市医保病人,在我院急诊科抢救留观后直接转病室住院,该急诊费用请在住院后三天内到我院医保办审核签章,将收据交出入院结算中心算账组,抵作住院费。


12.市医保血透病人住院,请先到门诊9号窗口断账,再办入院手续。


13.出院后未超过28天再住院的省、市医保患者,请到本院医保办填制“28天再入院申请表”,开通住院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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