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交通劝导 践行《文明条例》
发布时间:2023-04-20 15:50
本文来源: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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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团委组织48名党员、团员志愿者于4月12日至19日在吉首步步高商场周围人行道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深入践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活动现场,志愿者身着“红马甲”化身交通安全卫士,面带笑容,热情、认真、规范履责,采取小黄旗阻拦、上前进行文明礼貌的劝导等方式,针对不走斑马线、行人闯红灯、翻越隔离带等不文明行为进行了文明劝导,获得市民好评。
据悉,文明交通劝导作为州内创建文明城市专项活动,是我院团委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成为我院助推吉首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推进全域文明创建的有力举措,得到全院广大党员、团员志愿者的积极响应和热情参与。
活动现场,志愿者身着“红马甲”化身交通安全卫士,面带笑容,热情、认真、规范履责,采取小黄旗阻拦、上前进行文明礼貌的劝导等方式,针对不走斑马线、行人闯红灯、翻越隔离带等不文明行为进行了文明劝导,获得市民好评。
据悉,文明交通劝导作为州内创建文明城市专项活动,是我院团委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成为我院助推吉首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推进全域文明创建的有力举措,得到全院广大党员、团员志愿者的积极响应和热情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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