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学习贯彻《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12-10-15 08:38
本文来源: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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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下午,我院组织学习贯彻省纪委等五部门《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全体院领导和中层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上,院纪委书记杨国良组织学习了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省监察厅、省人社厅5部门联合下发的《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对暂行规定进行了具体阐述,对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进行了重点说明,要求全体人员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认真贯彻落实《暂行规定》,坚决杜绝“八大禁止行为”:(一)上班时间炒股、玩电子游戏、打牌、下棋、打麻将、出入休闲娱乐场所等;(二)工作中刁难或以粗暴方式对待服务对象;(三)对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工作事项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顶着不办或超过规定时限办结;(四)工作日中餐饮酒;(五)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旷工或者因公(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六)索取、收受服务对象财物,或者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活动,或者在服务对象处报销费用;(七)酒后驾车;(八)其他违反工作纪律、影响机关形象的行为。
杨国良要求各科室将会议精神原原本本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全院干部职工要将遵守省纪委等5部门下发的文件精神做为工作的生命线来把握、来遵守。干部职工对待纪律要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心态。每个人在纪律面前要把自己还原成活生生、被人尊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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